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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合同到期能不能不续签合同

2025-08-03 来源: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一、孕期劳动合同到期能不能不续签合同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不续签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是对处于特殊生理时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

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不续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其处于孕期。

二、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可以得到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此时,孕妇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解除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需照发。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如果孕妇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

三、孕期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呢

孕期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选择。

其一,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因为劳动关系存续,女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资、社保等待遇,保障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生活与医疗需求。

其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非法解除合同后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30000元(5000×3×2)。通过这些赔偿规定,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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