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式两份
一般情况下,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一式两份。
从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来看,合同作为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式两份是较为常见和合理的做法。(一)这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需要。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能够确保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各自清楚明确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当出现争议或纠纷时,可依据手中的合同文本主张权利、确定义务。(二)符合公平和对等原则。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都有权持有合同原件,以便随时查阅和对照合同条款。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合同可能一式多份。例如,涉及多方主体的合同,可能每个主体都需要持有一份;或者需要向有关部门备案、存档的合同,除了双方各持一份外,还会额外准备相应份数提交给相关机构。但无论份数多少,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应保持一致。
二、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只有结算单怎么要钱
在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但有结算单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方式要钱:
(一)协商解决。主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虽无合同,但结算单可证明双方的经济往来和欠款事实,要求其按照结算单金额支付款项。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二)发送催款函。若协商无果,可制作正式的催款函,写明欠款事实、结算单详情、要求付款的期限等内容,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可留痕的方式送达公司。催款函既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也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三)申请支付令。若符合相关条件,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结算单等证据进行审查,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会向公司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四)提起诉讼。若公司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或其他方式均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结算单作为关键证据提交,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等损失。
三、与公司解约赔偿标准
员工与公司解约的赔偿标准,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是员工主动解约。若公司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无需支付赔偿。但若是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是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约。此时,公司也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样按照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执行。
以上是关于与公司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式两份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