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资讯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参考

ARTICLE · 实务解读

劳动合同

本文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整理,所引条文以最新公布文本为准。

  • 更新于 2023-12-19
劳动合同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期满,单位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2023-12-19 15:03:01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期满,单位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正当理由不可解除。

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参加集体协商;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2)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八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以上所提的知识,据此为常识,希望能让您能够有一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的随时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