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0 8669 3390

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2024-04-10 来源: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相关知识】

怀孕女工在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雇合同期限届满的怀孕女工的,如用人单位欲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于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解除。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都可以到华律网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都会详细为您解答。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联系我们

电话:180 8669 3390

联系人:王卫红

邮箱:120632399@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Copyright ©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